最近一段时间,李长青连续收获不少功德值。
两年前他发表的文章,
《转型期经济犯罪的界定困境与立法回应 —— 从 230 万贷款案看市场行为的刑民边界》,
呼吁不要将民企 "违规融资"" 经营亏损 " 简单归入诈骗罪,避免诈骗罪成为口袋罪的文章,
就在去年,
在他的老师宋明清等法律专家的推动下,
最高法出台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首次明确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,将 "经营亏损导致无法还款" 排除出诈骗定罪情形,直接推动类似案件改判率提升 40%。
终结了 "诈骗罪万能化" 现象。
因为这些改变,很多原本会被判刑的民企案件被改判,
李长青获得功德值 3200 点。
惠及的人越多,功德值越多。
收获不小。
再比如他的一篇文章,《行政诉讼法实施三年:困境与出路 —— 基于 12 省基层法院的实证调研》
文章中指出《行政诉讼法》实施几年来出现的各类问题,比如 "民告官" 案件难受理等,
第二年,
最高法出台了《关于贯彻执行〈行政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,指出并要求地方改正某些问题,其中部分观点采纳了李长青文章中的内容,
该意见出台后,全国行政诉讼案件激增至 2.7 万件,较上一年增长近 20 倍。
李长青并非要扰乱政府行政执法,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,杜绝执政过程中出现的乱象和问题。
事后,
李长青获得功德值 4500 点。
再比如一篇关于刑讯逼供的文章,指出有些地方执法机关存在严重的 "先定后审"" 刑讯逼供 ""证据突袭" 等问题,"重实体轻程序" 导致冤假错案风险提升。
这一时期,
很多执法机关不重视程序,执法粗暴问题突出,
后世报道的很多冤假错案都发生在这一时期,
文章中阐述 "疑罪从无" 的法理基础,驳斥 "打击犯罪优先于保障人权" 的传统观念,提出 "证据不足应当无罪释放"。
建议在《刑事诉讼法》修改中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,建立庭审质证公开制度,要求判决书必须说明证据采信理由等。
事后,
最高法出台了《关于刑事审判中证据采信的若干规定》,